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费用。
自2009年陕西首次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来,至今已进行了3次。考试的顺利实施,对衡量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的公平、公正程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力保证了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组织教育教学工作,促进了陕西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在继续坚持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命题、报名、考试和评卷等各环节工作。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需求。